江安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各养老机构:为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2〕167号)要求,我局养老机构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于2024年11月28日—12月3日对全县申请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经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现将各养机构等级评定结果通知如下:二级农村敬老院:江安县四面山镇敬老院、江安县四面山镇水清敬老院,一级农村敬老院:江安县阳春镇敬老院、江安县阳春镇桐梓敬老院、江安县铁清镇敬老院、江安县红桥镇敬老院,请各养机构对标对表,持续改善院内居住环境、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档案管理,不断提档进位,为在院老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促进江安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附件: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江安县民政局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