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县直单位:为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加快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3号)、《永泰县财政局永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樟财〔2020〕263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财政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