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牵引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经企业申请、智库审查、专班审定,现将通过变更审核的数字化牵引单位目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附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数字化牵引单位名单.xlsx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代章)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