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自治区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公平竟争审查督查工作的函》(桂市监函〔2023〕2660号)等文件要求,打破行政性垄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奖励方案(试行)的通知》(罗政办发〔2022〕61号)文件予以废止,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9日印发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