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发改能源〔2024〕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情况,对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之前补助资金的公示自动作废,以此次补助资金的公示为准,此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均可来信、来电、来访向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34-4576120地址:宁南县金沙大楼3楼发改局318室附件:宁南县拟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