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体育企业及社会组织:现将《西湖区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根据《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新评定为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单个项目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一年不超过10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给予每个场馆5万元/年的惠民开放补助,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2)当年申报项目的内容与以前年度已获得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重复度较高的,《西湖区促进体育产业和健身休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西文广旅体〔2021〕41号)同时废止,西文广旅体1号关于印发《西湖区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