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发改规〔2024〕1号)相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南宁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工作,对于进入示范区认定名单的集聚区要再接再厉,持续做好集聚示范区的建设发展,请各集聚示范区管理机构、运营机构对照《认定管理办法》,在服务业重点领域不断增强集聚规模、提升集约水平、完善服务体系、优化管理和运营机制,营造良好的服务业发展生态和政策环境,发挥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引领作用,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做好集聚示范区内产业指导、项目谋划、资金申报工作,请市直相关单位要主动靠前做好服务,全力支持集聚示范区内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附件:2024年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名单2025年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就业和服务业科黄莉宁,5534950)附件2024年南宁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名单一、科技服务集聚示范区(1家)青秀创新中心二、人力资源服务集聚示范区(1家)广西(南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区)三、新型专业市场集聚示范区(1家)五象汽车生活广场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