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曹帅等6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曹帅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138济南市莱芜经济开发区欧华工程施工队2亓翠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25济南市莱芜区亓翠娟门窗加工经营部3张永退役军人371202********1211济南市莱芜区顺远建筑机械租赁站4张晶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1862济南市莱芜农高区宸瑞农机服务中心5尚念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4711济南市莱芜区孟家峪超市(个体工商户)6杜延河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9004********5116济南市莱芜区延河养殖场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