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雅发改能源〔2023〕31号)、《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雅安财政局关于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雅发改能源〔2024〕53号)文件精神,以下15个充电站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宝兴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现场复核和资料查阅,同意给予资金奖补,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21日前与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人:周晓峰,电话0835-6822258附件: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