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要求,经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审定,决定以下3户企业为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受理方式: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信函的形式反映公示企业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地点: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325联系电话:5891510附件:赤峰市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