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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峰县购房安居补贴政策措施的通知

鹤峰县人民政府 | 2025-01-15
现将《鹤峰县购房安居补贴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15日鹤峰县购房安居补贴政策措施为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人才、多孩家庭、教师、医务人员、外县户籍人员、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等人群在鹤来鹤购房安居,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户按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助,每户分别按15平方米、2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教师、医务人员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户按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非本县户籍人口在鹤峰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户按1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购房奖补,在鹤峰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三条“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可与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补贴政策任意一条叠加使用,第六条“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还可与第一条、第四条补贴政策任意一条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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