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的通知》(深财社〔2024〕103号)要求,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各街道办事处、福田区人力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福田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作分解下达,具体如下:南园街道办20万元,梅林街道办50万元,华富街道办15万元,香蜜湖街道办15万元,莲花街道办10万元,华强北街道办30万元,福保街道办35万元,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有关规定,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类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及其他支出,福田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