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市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5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名称(一)知识产权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1.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新建)项目2.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运行成效激励项目3.新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与专利池构建项目(二)知识产权助力中小企业成长专题4.清远市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5.清远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6.重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7.促进高校院所专利产业化项目(三)知识产权助力特色产业发展专题8.特色产业知识产权综合提升项目9.地理标志品牌培育促进项目10.特色产业参展参赛服务支撑项目(四)知识产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题1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项目12.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13.知识产权人才与文化建设项目14.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二、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特殊备注的除外),遵循专项资金和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二)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无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或近三年承担我市知识产权项目有不良记录等情形,三、项目扶持安排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为2025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类资金工作储备项目,经审核、专家评审后择优列入2025年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储备名单,我局将根据省、市最终下达资金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项目是否立项及单项扶持金额,请各申报单位于1月27日前登录清远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网址:ipggfw.gdqy.gov.cn/),县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于2月14日前完成对辖区申报项目的初审,市直或市外单位由我局直接组织审核、评审,我局将通知相关单位提交纸质材料,附件:1.2025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促进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2.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