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云尚未来商务中心南侧道路管道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凤翔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2025年2月5日起至2月17日止,二、限行措施凤翔路云尚未来商务中心南侧道路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及行人通行,三、绕行线路请过往车辆合理调整出行路线,提前选择海州路、广顺路、钱江路、海涛路等周边道路绕行,请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和现场交通指示,安全有序参与交通,特此通告,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年1月17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