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农业农村局长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长汀县)建设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各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24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46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长汀县)建设方案,支持河田鸡产业开展良种繁育提升工程、标准养殖工程、加工基地工程、流通体系工程、服务保障工程等5大工程项目实施,(三)原则上2024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可纳入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范围,材料如下:(1)填报《长汀县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细化方案》,附件:1.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拟支持项目清单2.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3.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建设项目中央奖补资金折股量化分红细化方案附件12024年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拟支持项目清单序号建设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万元)备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合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整合资金自筹资金1长汀县众益农牧有限公司民营企业标准化鸡舍改造项目:购置层叠式笼架系统80组(包含层叠式育雏笼网、层叠式笼架、料槽、纵向输粪托架侧板)、四层叠料机4台,292900服务保障工程小计8569140011406029附件2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下达支持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条由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肉鸡产业集群项目,第四章项目实施与验收第十条产业集群项目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同意后,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单位,因未认真履职造成影响我县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出现重大管理问题的,附件3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长汀县)建设项目中央奖补资金折股量化分红细化方案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460号)文件精神,一、范围及对象本方案所称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奖补资金”),是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用于福建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