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省林业局资金重点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项目,现将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的申报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项目申报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享受补助项目名单等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或企业法人为失信人员或涉黑涉恶人员的不予申报,取消相关企业以后年度申请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省级以上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除省重点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准入的企业,二、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等项目补助,(二)申报项目企业需无失信、无涉黑涉恶情况,三、县域产业发展(林业)专项资金项目补助申报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向县林业局林改和产业发展股提交书面申请表一式两份,(二)提交有关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5.县公安局提供的企业法人无涉黑涉恶证明一式两份,(三)县林业局根据以上材料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四)2025年度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予以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承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