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区亩均办〔2024〕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评各参评企业的“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污权工业增加值、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人才密度”等指标和“社会贡献、遵章守纪及发展创新”等情况,全区1441家参评企业综合排序结果已经确定,现按规定向全社会公布,附件1.2023年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规上).xlsx附件2.2023年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规下).xlsx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