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政策激励效果、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促进春节前后员工留得住、就业稳得住,根据省市相关政策,拟定以下措施:一、鼓励吸纳首次来扬就业,企业吸纳首次来属地就业的非扬州户籍人员,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引进非扬州户籍人员首次来属地就业5人(含)以上,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来扬就业补贴,二、支持企业提供返乡返岗交通保障,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期间组织一定规模(15人以上)的外地员工返乡或返岗就业的,最高不超过2万元,切实强化用工指导服务、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服务、惠企政策宣传落实服务,春节假期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春节期间指2025年1月14日至2月12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