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秀洲区持续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实施意见》(秀洲政办发〔2024〕24号)文件要求,对嘉兴市欧菲光塑业有限公司等46家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按《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执行相应加价:对工业企业评价结果当年为D类、连续两次为D类、连续三次(含)以上为D类的企业分别执行加价0.30元/千瓦时、0.40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的用电加价政策,执行时间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止,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秀洲区经信商务局反映情况,联系地址:秀洲区行政中心441室,联系电话:82720227,附件:公示名单.wps秀洲区经济信息商务局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