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园区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现将园区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开展情况广清产业园规划环评已于2016年2月25日通过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审查,并取得《关于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清环〔2016〕55号),园区扩园规划环评于2020年12月16日通过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并取得《广清产业园A区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清环函〔2020〕609号),园区产业规划环评已于2022年6月27日通过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并取得《关于印发<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产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清环〔2022〕146号),二、环保审批与管理工作园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园区响应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的政策要求,加强VOCs排放控制和管理:对新建、扩建VOCs排放企业采取从严审批的方针,要求企业加强废气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由清远市恒源环保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二期已于2023年12月建设完成,园区纳污管网随道路、企业建设,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