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高企认办〔2025〕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前置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申请备案等程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2024年第四批认定的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等119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入库,并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附件),到期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企业可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认定,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水平,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珍惜荣誉,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交企业发展年报,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