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管理,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柘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柘财绩〔2024〕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你单位2023年度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经费项目实施了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意见印发你单位,请你单位对照评价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收到文件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以便今后进一步提高我县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附件:1.2023年度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表2.2023年度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柘荣县财政局2025年1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