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国务院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使用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2〕113号)及自治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指挥部和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部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系统”,该系统于2022年5月20日正式启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宁夏邮政管理局8个厅局单位使用该系统,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证申请、审核工作,实现了疫情期间全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一网通办、全国互认互查的功能,现因疫情防控已结束,全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交通运输厅2025第1次专题会审议,决定停运“宁夏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电子通行证系统”,特此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