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将开展自治区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本年度推荐的绿色制造名单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方可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二)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业园区创建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附件2)进行评价,推荐的园区应为自治区级以上且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工信部定期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详见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未发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附件3)进行评价,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编写评价报告后通过所在地(州、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开展工作,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三)加强动态管理各地(州、市)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和园区的日常管理,自治区工信厅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各地(州、市)工信部门提交材料包括推荐文件、工信部门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及EXCEL版),电话:0991-4526023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工业和信息化厅8楼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附件: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3.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4.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