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公参民”学校转公后人员经费省级补助的通知长财教指〔2024〕2126号各相关单位:为支持做好“公参民”学校转公后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关于下达全省2025年“公参民”学校转公后人员经费省级补助的通知》(吉财教指〔2024〕1002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区2025年财力补助4655万元(详见附件),该指标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请你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做好转公后学校教师工资保障工作,附件:下达2025年长春市7所“公参民”学校转公后人员经费省级补助资金明细表长春市财政局2024年12月31日文档附件:2126教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