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我区区级储备冻猪肉的储备任务,根据省、市各级对冻猪肉储备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承储企业,申请承储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在本区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自有或租赁冷库,租赁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储期,(三)具有冻猪肉及分割肉产品的购销网络以及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经营投放能力,(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请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和有承储意向的企业,于2025年1月9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向我局联系报名(联系方式:粮食物资股0754—88307645),我们将根据各企业的仓储条件、社会信用、费用报价等情况择优选取,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