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159号)文件精神,现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在高新区登记注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能够对见习人员进行有效管理,4.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5.近三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二、申请程序具备申请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将材料送至人才中心初审,复审通过后认定为高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三、申报材料1.《大连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3.见习单位及见习生管理办法,4.见习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5.企业无安全事故、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承诺书,四、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申报地点:高新区海外学子创业园B座联系电话:84597071附:关于开展见习基地申报的通知附件1-3.docx1.大连高新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2.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协议书3.承诺书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