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金〔2025〕3号各有关银行:按照《关于开展“苏农贷”合作银行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70号),结合申报有关情况,现通知你单位入围“苏农贷”(2025—2027年合作期)合作银行,请你单位按照《江苏省“苏农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苏财金〔2024〕164号)要求,扎实做好“苏农贷”政策落地实施相关工作,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持力度,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附件:江苏省“苏农贷”(2025-2027年合作期)合作银行名单.pdf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