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单位依托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须在申报书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情况,应明确1家牵头申报单位,明确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4.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3.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4.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2.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由项目申报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具体流程见附件1),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须按规定办理电子印章,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