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4〕8号文件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发〔2024〕10号)文件规定,通过企业报送的相关资料,拟批准对以下参保企业进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划型维护,现将相关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限: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4日举报受理部门:海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5-32226522024年海阳市稳岗返还拟发放企业划型公示(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