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是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手段,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流程慢等问题的有力措施,一、申报范围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二、申报条件1.合规持续经营:企业成立时间6个月以上,企业及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固定经营场所:企业有真实、合法、有效、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3.真实融资需求:企业融资需求应基于企业的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无挪用贷款资金、偷税漏税、逃废债务等不良行为和生态环境违法等记录,企业及其主要股东或管理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5.贷款用途依法合规:符合企业经营执照明确的经营范围,(二)线下申报1.各地专班走访小组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融资需求,2.有明确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四、温馨提示本次小微企业融资协调走访活动不通过任何贷款中介机构开展,请有贷款需求的小微市场主体通过官方渠道申请融资,工作提示:尊敬的全市小微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