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新增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4.支持企业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5.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9.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0.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奖励最高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加大企业要素保障12.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14.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对企业为实施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项目获得的1年期及以上且不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