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为鼓励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威科字〔2023〕3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威海市境内注册且经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2.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相关合同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完成产学研合作合同备案工作,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查找“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申报”,对照已通过的备案合同名单及编码于1月21日前在网上逐一完成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上传工作,包括:(1)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确认表(盖章)(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证明(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相关证明(认定登记合同须与威海市政务服务网备案的合同一致,不一致的取消补助资格)(4)拟兑现的技术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5)付款证明原件扫描件(6)其他补充材料,三、其它要求各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把关,统计汇总形成拟兑现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盖章后PDF版和Word版于1月24日前报送至威海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联系方式:58928285814988附件:1.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确认汇总表.xlsx2.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拟兑现企业汇总表.xls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