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代理发放金融机构:按照《贵州省惠民惠只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黔财基[2021]9号)和《省财政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省级目录>的通知》(黔财基[2024]22号)文件精神,二、规范发放载体(一)各县直有关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统发监管系统中补贴对象“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信息与社会保障卡系统信息的对比,在条件成熟时分期分批逐步将已锁定的“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替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补贴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各县直有关补贴业务主管部门要组织集中统发对象自行选择社会保障卡合作金融机构或线上社会保障卡服务渠道开办社会保障卡,解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扣留扣押补贴对象“一卡通”(含“贵州农信财政惠农‘一卡通’”、含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等,确保各级目录内补贴通过“一卡通”发放;及时将比对“一卡通”信息后的统发清册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发放;在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联合补贴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补贴对象“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监管,代理发放金融机构要规范有序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工作,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四、强化发放管理(一)县财政局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补贴资金预算源头管理,各级集中统发目录内各项补贴项目严禁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外发放,《省级目录》内补贴项目应发数,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于2025年2月底前提供省财政厅,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于2025年2月底前提供县级财政部门,(四)县财政局、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代持代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基〔2022]22号),(五)各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统发清册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县财政局对“一卡通”台账管理负责;县级代发金融机构对反馈的上账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代发金融机构未认真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