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给予支持,鼓励各地制定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加快发展高端商务服务,(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5.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8.培育新供给行业标杆,(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12.做大做强领军企业,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首次入围企业按照规定给予支持,(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3.助力支持中小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4.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省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夯实服务业发展载体平台16.支持培育园区和平台型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财政厅、人行河南省分行、省税务局、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17.健全服务业信用体系,鼓励政府投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运营,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服务业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品范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持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23.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