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舒镇大王都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大城县2025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该批次(因跨年度,现调整为2025年度第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东南侧(东至大王都村地,北至大王都村地、郝庄村地)的土地,1号地块拟征收大王都村土地0.5058公顷,三、补偿方式与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执行,为337.5万元/公顷(22.5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均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安置方式:货币补偿,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平舒镇办理补偿登记,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9日,联系人:臧继龙联系电话:0316-5561330大城县人民政府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