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政策的通知》(浙财建〔2022〕17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台州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包括新能源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创新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发展的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投资及技术改造项目等,企业投资的项目如果既涉及燃油车又涉及新能源汽车的,(3)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3、项目投资额的相关规定涉及上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和“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项目直接投资额方面的,即考量因素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方面,按照审定的每辆新能源汽车购置价格不大于15%的比例予以补助,3、涉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项目”和“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方面的,补助项目应未享受过其他国家、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其中“新能源”产业发展项目,三、申报材料(一)相关表格及申报材料1.2025年市级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2.2025年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3.2025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3),4.2025年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4),联系方式:台州市发改委产业处:运雪莲(0576-88511661)台州市财政局经建处:李唯一(0576-88203210)附件:1.2025年市级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表2.2025年市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申报表3.2025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4.2025年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补助资金申报表5.项目直接投资清单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财政局2024年12月18日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