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纳入全省“贡嘎培优”计划的企业,5.科技创新突出表现的企业,(七)申报条件:1.首次进入四川民营企业100强、全国民营企业500强,3.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4.重点骨干企业和行业先进企业通过订单式、技术帮扶、股权合作等方式开展合作的企业,5.新建投产类首次月度申规入统的企业,6.成长类首次年度申规入统的小微企业,8.企业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1.5%以上且同比有增长的,9.企业有重大研发成果的,按新增部分50%的比例奖励企业(不超过3年),纳入全省“贡嘎培优”计划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企业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1000万元,企业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1.5%以上且同比有增长的,给予研发团队个人所得税县级地方留存部分100%奖励,企业的重大研发成果按“一事一议”给予研发团队10万-200万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