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4〕1号)及《龙岗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深龙科规〔2023〕1号)有关规定,我局对龙岗区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项目进行了审核,拟对1个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拟扶持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业务咨询科室(发展规划科):0755-28936407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755-28948838传真:0755-28948000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5年1月8日附件:1.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项目扶持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