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4〕12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四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行申报,县(市、区)经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市经信局初核,现将拟认定企业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实名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主楼514室,联系电话:0579-82469726,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1月8日附件:2024年四季度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拟认定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