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实施方案》,拟决定市商务局姚黎明同志为宁波“争一流、创样板、谱新篇”(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8日起至1月1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商务局联系,余姚市商务局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