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开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工作范围(一)对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安排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二)对2023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中部分项目落实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评价,以《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和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开展评价,填写《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根据所辖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绩效自评表撰写《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汇总填写《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表》(附件1),委托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第三方评价机构和相关技术及管理专家,形成《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起草《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度中央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价工作小组,迎接科技部、财政部对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抽查工作,附件:1.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表.docx2.2024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纲).docx3.2024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清单.docx4.2023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回头看”项目清单.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