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保生活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8号)精神,2024年我市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采取线下申报制),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现确定湖南省长宁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等105家用人单位为2024年度宁乡市第五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3日至1月9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后续将进入资金拨付流程,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宁乡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731-88981076附件:2024年度宁乡市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公示(第五批).xlsx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月3日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