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24]3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49家参保单位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领单位账户,联系电话:0835-3225965,附件:2025年1月稳岗返还公示表雅安市名山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