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使用分配的通知》(景建(2023)85号)文件中的2个分配项目城镇社区专项规划、市政公用领域专项体检项目目前均已实施完毕并付清款项,结余资金合计16.8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及项目实际需要,现将结余资金重新进行调整分配,具体分配内容如下:序号分配项目分配金额(万元)1景宁扫口坑地块储配站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52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内涝数据处理项目23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项目9.89合计16.89请各单位按要求申拨资金并加强专款使用管理,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