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光大绿色环保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含铜干化污泥(HW22,398-005-22)300吨、含铜干化污泥2(HW22,398-051-22)300吨跨省转移作出审核意见,为保证审核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单位跨省转移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一、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梅村工业集中区群兴路7号三、固体(危险)废物名称及数量:含铜干化污泥(HW22,398-005-22)300吨、含铜干化污泥2(HW22,398-051-22)300吨四、固体(危险)废物接收单位:湖北翔瑞环保有限公司五、预审意见:同意光大绿色环保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含铜干化污泥(HW22,398-005-22)300吨、含铜干化污泥2(HW22,398-051-22)300吨委托湖北翔瑞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1日,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见附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晶晶电话:0510-81891734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震泽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C厅(214135)电子邮箱:xinwushengtai@163.com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