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细则(试行)〉的通知》(新人社规〔2023〕4号),明确博士后管理机构,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配备高水平合作导师,在承担重要科研任务中成长,应为博士后配备思想品德端正、学术水平高、承担重要科研任务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改革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基地单位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帮助做好博士后人员招收、考核等工作,各设基地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明确博士后管理机构,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人员,并确定一名博士后管理工作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