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广交会安徽省交易团六安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月3日广交会安徽省交易团六安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关于印发<改进广交会参展企业质量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会字〔2024〕22号)、《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对所属分团的一般性展位进行安排和管理,市分团可在各展区中安排一定比例(最多不超过市分团在该展区参展企业总数的20%)给予符合本条1规定,2.参展期间有不规范行为的企业或被相关部门通报的失信企业限制分配展位,(四)评审原则1.在上级交易团分配的一般性展位结构基数内,对广交会一般性展位按不同展区根据申请企业评分高低排名,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一般性展位,安排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5.对使用一般性展位参展的企业原则上实行一届一评制,四、展位使用要求(一)参展企业须严格执行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四)品牌展位及其粘连的一般性展位禁止企业联营参展,在参展期间对企业展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原《六安市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