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石镇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措施》的通知企府规〔2025〕1号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现将《企石镇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措施》印发给你们,企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1月3日企石镇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我镇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方式(一)对在我镇申报高企认定,且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受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申报奖励,通过高企认定后可再给予不超过2万元认定奖励,二、支持对象本措施支持对象为2024至2026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相关企业,自2024年1月1日至本措施印发期间申报高企认定且符合资助标准的,三、工作保障(一)本措施由企石镇经济发展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执行,由企石镇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申报指南,(二)专项资金实行预算总规模控制,企石镇经济发展局根据每年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奖励标准内,(四)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企石镇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