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夏交易团对我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定了展位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宁夏交易团反馈,联系部门:自治区商务厅会展博览与贸易促进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1906室电话:0951-59607165960691附件: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宁夏交易团展位分配方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夏交易团2025年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